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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永祥: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2-09-15来源: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作者:卜永祥
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投融资、可持续发展在理念上是契合的,所以我报告的内容与今天论坛的主题也可以找到交集。

11.jpg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级卜永祥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参会代表,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受邀参加今天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投融资国际论坛。我今天跟大家报告的题目是《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探索与思考》。今天论坛的主题是可持续发展投融资,我认为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投融资、可持续发展在理念上是契合的,所以我报告的内容与今天论坛的主题也可以找到交集。

我主要报告三方面内容。一、为什么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近几年由人民银行牵头有关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方面取得的一些进展。三、对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提出一些看法。谨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单位意见,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什么是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为什么要融合发展?

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就是要发挥金融对“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把绿色金融服务到“三农”、小微企业这些普惠金融主体,实现资金可得、价格实惠和资金使用安全,这就是融合发展的概念。为什么要融合发展?我想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尽管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在发展目标、服务对象上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两者在理念上是一致的,都是要关注公平、可持续发展,在服务内容和发展模式上也存在交集,发展目标和政策逻辑上也具有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协同效应。而且,在一般情况下,两者都是需要运用公共政策手段引导、规范和鼓励市场行为,目的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第二,从实际操作上看,我国农业和中小微企业这些普惠金融主体的碳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碳排放量的30%和50%。换言之,全国将近1/3和一半的碳排放是由农村地区和中小微企业造成的。所以,要实现“30·60双碳”目标,农业、中小微企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不可或缺。

二、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方面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的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方面积极探索,在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激活绿色资产金融价值、建立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浙江衢州市通过建立农业碳中和账户,实现了对有关农业主体碳排放的数据采集、核算和评价,并依托农业碳中和账户相关数据对农业主体的碳减排进行等级评定,为金融支持农业碳减排提供了依据。浙江台州市运用金融科技赋能,搭建“微绿达”普惠绿色金融应用场景,通过建立“绿色生产资料库”“关键词库”,以人工智能方式实现对中小微企业流动贷款的“认绿”(绿色认定);在评绿方面,通过“线上数据+线下尽职调查”互补方式,以ESG为框架,开发形成中小微企业的“评绿”(绿色评价)模型;在测绿方面,通过开发环境效益测算、企业碳核算等量化测算工具,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碳排放的“测绿”(测算核算)。山东临沂蒙阴县形成全省首个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并基于核算成果开展整村授信,推出针对一些特定水果、林业产品的普惠绿色信贷产品。这是人民银行牵头有关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一些最新进展。

然而,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和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第一,项目的外部性问题。同其他绿色金融项目一样,在 “三农”和中小微企业领域,也存在非常显著的外部性问题。所谓外部性问题,就是说一个绿色项目不仅产生经济效益,也产生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好像一个企业修了一条公路,大家都可以走,就出现了搭便车的现象。外部性问题会提高项目融资成本和项目开发成本,使得 “三农”和中小微企业领域的融资成本变得更高、融资更难。这其实是绿色金融的一个共性问题。第二、从需求端看,涉农主体和中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意识薄弱,对自身绿色转型的有效资金需求明显不足。第三、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作为新兴的领域,在金融标准体系、产品与服务创新、信息披露、配套基础设施、激励约束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也存在短板和不足。

 三、推进普惠、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

未来怎么做?选择合适的农业、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方式尤为重要。与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一样,“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绿色金融发展也可以遵循两个不同的路径。一个是自上而下进行制度、标准、产品、金融服务模式的设计。另一个是基于市场的,自下而上的路径,通过价格机制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可以两种方式同步推进。

在自上而下转型方面,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着力点。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基础制度,包括要构建完备的绿色标准体系,明确绿色普惠融合范围、转型的技术标准、产品服务规范等,探索构建适合农业和小微企业的碳排放核算机制,为他们建立碳账户,完善碳核算方法。

第二,加强政策引导。要继续用好行之有效的现有政策工具,把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收优惠、风险补偿,央行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制定农业和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政策工具,促进外部性成本内生化。建立农业碳减排的风险共担机制和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小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第三,加大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农业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构建低碳农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数据网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相关企业碳排放核算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中小企业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

第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绿色普惠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绿色普惠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发。大力发展如绿色小额贷款、绿色消费贷款、绿色贸易融资、绿色票据、绿色保险等绿色普惠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健全绿色普惠金融产品体系。

在自下而上转型方面,我认为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培育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用价格来引导企业,激励企业更多地进行绿色转型。在这一点上有两方面内容可以加大力度:

一是适时启动全国核证自愿减排市场(CCER),推动农业部门广泛参与碳汇交易。通过开发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资产,提高涉农领域生态资产和碳汇项目的流动性和市场吸引力。二是推动能源价格尤其是电力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碳市场形成了碳价格,碳价格对企业节能减排是一个非常好的引导杠杆,但碳价格还需要一些传导手段。电力市场的电价就是碳价格最重要的“二传手”。如果可以进一步推动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话,可以更加有利于发挥碳价格对企业行为的引导作用。

我今天跟大家就报告这么多,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编辑:胡文娟

(本文整理自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级卜永祥先生在“中国可持续发展投融资国际论坛2022”上的致辞,内容经过本人审核。标题为编者所加。)


文章发布: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文章关键词: 可持续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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