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5-08.12
10、全球青年失业率上升
09、怡斯萊与顺丰、中国航油推动中国低碳航空货运发展
08、云南省政府与中国华电推进绿色低碳能源转型
07、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宁德时代签署《联合宣言》
06、越南与乌干达合作推动咖啡产业可持续
05、马来西亚启动十年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
0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北京为2029年“世界建筑之都”
03、《民用航空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
02、最高法发布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
01、《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发布
10
全球青年失业率上升

《2026年全球青年就业趋势》国际劳工组织 8月11日(Global Employment Trends for Youth 2026)
2025年全球青年失业率升至12.4%,相当于6700万名15至24岁青年失业。与此同时,既未就业、也未接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比例小幅上升至20%,涉及人数超过2.57亿。该报告呼吁:采取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法,确保创新创造机遇而;投资于优质教育、终身学习和学徒制;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力市场机构,支持年轻人顺利进入就业市场,尤其要关注年轻女性;扩大社会保护范围,保障劳动权益,特别是处于脆弱境地的青年;通过支持性的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创造更多体面就业机会。(联合国新闻网)
【观察】国际劳工组织这份报告直面全球青年就业的严峻结构性矛盾,2.57亿“无业无学无培训”群体的扩大,意味着全球劳动力市场的代际断层风险正在快速累积,倒逼各国把青年就业从民生议题升级为核心发展战略。
【影响】各行业企业的人才招聘、培养体系将被要求向青年群体倾斜,面向青年的学徒制、终身学习相关配套服务赛道将迎来政策红利,企业的ESG社会维度评价中,青年就业贡献的权重也会持续提升。
【行动提示】建议企业搭建青年人才定向培养通道,推出适配青年群体的学徒制、实习项目,重点关注女性青年等脆弱群体的就业吸纳,将青年就业贡献纳入自身ESG披露体系。
09
怡斯萊与顺丰、中国航油推动中国低碳航空货运发展
8月11日,可再生燃料生产商怡斯莱宣布与顺丰集团、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油)创新合作,联合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民航二所),开展定制化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商业加注项目。通过怡斯莱所生产的SAF,经由中国航油掺混调和,定向加注给顺丰航空执飞的全货机离境航班,助力顺丰航空实现较传统航空燃料高达90%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中国日报网)
【观察】这一打通SAF生产、掺混、定向加注全链路的商业落地项目,标志着我国可持续航空燃料从试点示范阶段正式走向规模化商业应用,为航空货运行业实现近零碳排放提供了可复制的中国样本。
【影响】跨境航空物流相关企业将获得明确的低碳减排路径,SAF供应链的逐步成熟,将大幅降低航空货运企业的脱碳成本,也能帮助跨境物流企业规避欧盟航空碳减排相关合规风险。
【行动提示】建议航空货运、跨境物流类企业提前对接SAF采购加注通道,将可持续航空燃料使用纳入自身碳减排目标,打造低碳航空货运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08
云南省政府与中国华电推进绿色低碳能源转型
8月6日,云南省政府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昆明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水电和新能源开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能源科技攻关、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领域持续深化互利合作,助力云南能源高质量发展。(云南发布)
【观察】这份省企战略合作协议落地,意味着云南作为我国清洁能源核心基地,将从单一的水电输出大省,转向构建水风光储一体化的新型能源体系,为全国能源低碳转型提供西南区域的核心支撑样本。
【影响】云南区域内的新能源开发、煤电低碳改造、能源科技攻关相关赛道将迎来海量项目机会,落地云南的能源类企业可获得地方定向政策支持,相关绿电消纳、储能配套产业的市场空间也会持续扩容。
【行动提示】建议能源类企业主动对接云南本次战略合作的项目清单,重点布局水电新能源协同开发、煤电低碳化改造相关业务,参与区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共享政策红利。
07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宁德时代签署《联合宣言》
8月11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联合宣言》,双方将聚焦推动全球绿色能源转型,重点在以下领域深化协作:一是经验推广与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宁德时代产业模式经验,分享先进电池与绿色能源创新路径;二是标准引领与市场准入,推进以标准为导向的工业发展与政策协调,促进基于规则的可持续国际市场准入;三是共建全球低碳中心,共同支持建立全球循环能源与低碳中心。(宁德时代官微)
【观察】该宣言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全球绿色能源转型中的产业模式、创新路径及碳管理体系,正被国际组织认可并转化为全球性的示范标杆。这不仅是企业商业版图的扩张,更是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中话语权提升的缩影。
【影响】这一合作将推动基于规则的可持续国际市场准入,加速电池回收、零碳制造等循环经济模式的全球化复制,进一步巩固中国企业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中的核心生态位。
【行动提示】具备绿色技术与循环经济模式的企业,应积极评估参与联合国及国际组织“示范项目”的机会,借助国际多边平台的公信力与政策协调优势,稳步拓展全球绿色市场。
06
越南与乌干达合作推动咖啡产业可持续
8月11日,越南与乌干达在河内举行对话会,正式宣布在南南合作框架下深化咖啡产业可持续发展合作。此次合作由可持续贸易倡议组织(IDH)推动,两国政府首次就推动可持续、气候适应型且不造成森林损失的咖啡产业发展达成合作意向。IDH宣布在越南启动气候变化适应型咖啡项目(RCP)。在德国ALDI SÜD公司作为首批投资者的支持下,该项目计划在未来4年建设可追溯、可验证的再生型罗布斯塔咖啡供应体系。(越通社)
【观察】此次会话表明,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环保议题,而是跨国农业供应链必须跨越的准入底线。
【影响】未来,相关地区缺乏碳足迹追踪能力、无法证明其生产过程具备“气候韧性”的农产品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而率先拥抱再生农业的农户及供应链企业,将获得显著的收入提升与长期订单保障。
【行动提示】建议相关跨国农产品贸易商、食品饮料企业及出海农业企业,密切关注此类“政府+国际组织+零售商”多方共建的再生农业项目,尽早将其纳入自身的绿色供应链采购体系。
05
马来西亚启动十年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
8月11日,马来西亚在于吉隆坡举行的第七届国际可持续能源峰会期间,正式发布《国家能源效率政策与行动计划2026-2035》(NEEAP2.0)。按照规划,到2035年该计划将助力马来西亚削减全国11.6%的能源总需求,累计实现852.4亿林吉特净能源节约,避免261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本次行动计划围绕工业、商业建筑、居民家庭三大核心领域出台系列举措,推动马来西亚能源转型,实现到2050年净零排放的目标。(中国新闻网)
【观察】表明在东南亚能源转型的棋局中,需求侧的精细化管理与绿色合规正成为决定市场准入的关键变量。
【影响】这一十年期规划将引发马来西亚绿色消费与节能基建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工业、商业建筑及居民家庭三大核心领域的高能效设备、建筑自动化系统以及工业数字化改造将迎来巨大的增量需求。
【行动提示】建议相关出海企业尽早对标NEEAP2.0的能效标准,以顺应马来西亚加速形成的绿色消费趋势。同时,具备工业节能、智慧楼宇及数字化碳管理能力的科技与环保企业,应积极寻求与当地公用事业及工程伙伴的合作,抢占东南亚能源转型市场的先发优势。
0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北京为2029年“世界建筑之都”
8月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根据世界建筑之都联合委员会推荐,北京被指定为202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建筑师协会“世界建筑之都”。北京拥有丰富的建筑遗产与面向未来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愿景,并凭借将二者有机结合的杰出能力而获此称号。其历史悠久的城市肌理、成效显著的焕新项目和充满活力的建筑文化表明,遗产、创新、社区生活能够相互促进,共筑韧性宜居城市。(新华社)
【观察】北京凭借历史遗产与可持续愿景的融合实践获此殊荣,标志着国际社会对中国城市更新理念的认可,从“古老首都”向“未来标杆”的叙事升级。
【影响】将推动北京在城市规划、绿色建筑及公共空间领域加速示范,为全球历史城市提供“遗产+创新”共生范本,同时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与文旅吸引力。
【行动提示】将推动北京在城市规划、绿色建筑及公共空间领域加速示范,为全球历史城市提供“遗产+创新”共生范本,同时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与文旅吸引力。
03
《民用航空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
8月7日,中国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民用航空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提出,全力建设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体系。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统筹推进化石能源安全有序替代和航空碳市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健全绿色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民航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民航绿色低碳转型。(新华社)
【观察】首次将“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体系”列为六大核心体系之一,标志着民航绿色低碳转型从辅助目标上升为顶层战略,治理思路日趋系统化。
【影响】将加速航空碳市场建设与化石能源有序替代进程,倒逼航司、机场和空管全链条低碳改造。同时推动SAF产业化、机场“零碳”运营及数智化转型,为行业质效提升注入绿色新动能。
【行动提示】企业可布局SAF生产供应与碳交易服务;承接机场节能改造与光伏项目;开发航空碳排放监测与航线优化数字化工具,抢占绿色航空技术服务赛道。
02
最高法发布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旨在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一般标准和具体规则,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明确裁判指引。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观察】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完成系统性立法整合后,迅速进入司法落地阶段。通过明确新旧法律衔接和裁判规则,环境责任的认定与追究将更具统一性和可预期性,企业生态环境合规也由“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为法律责任。
【影响】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对能源、化工、矿业、制造、基础设施等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而言,历史环境问题、持续性违法行为以及生态损害责任等,都可能成为合规管理需要重新审视的重点。
【行动提示】企业应结合司法解释对现有环境合规体系开展系统梳理,关注存量项目和历史行为的新旧法适用问题;将生态环境管理由末端合规前移至投资决策、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以更稳定的环境治理能力降低法律风险、保障长期经营。
01
《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发布
8月10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到2030年,我国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质量稳步改善,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得到有效缓解,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国家生态安全将得到有效保障。具体目标是: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8%,生态质量指数提升至86.5,水土保持率达到74%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8%。(新华网)
【观察】“十五五”生态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释放出从保护生态资源向提升生态价值、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的重要信号。生态保护正在与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和价值创造更深结合,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开更大空间。
【影响】生态的政策性约束持续强化,将提高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企业的生态保护要求;生态修复、自然友好型产业、生态产品开发等需求也将增长。企业与自然的关系正从“降低负面影响”进一步转向“创造自然正向价值”。
【行动提示】企业应将自然纳入投资和经营决策,识别自身及供应链对自然的依赖与影响。在强化生态保护的同时,可探索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商业模式,把生态治理能力转化为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创造新的市场价值与发展空间。
以上就是本期资讯的全部内容了,我们下期再见!
资讯整理|李思楚
评论|邓茗文、胡文娟、李思楚、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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