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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克隽:2060碳中和目标下企业需主动转型,避免淘汰

发布时间:2022-06-23来源:作者:


文|姜克隽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重要宣示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在这一目标“倒逼”下,各个行业企业也将通过调整能源结构、研发脱碳技术、推行电力化等举措,加快深度转型,助力国家实现碳中和。

碳中和目标下的深度转型

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需要我国的能源和经济实现深度转型。

根据我们的研究,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能源系统需要在2055年之前实现能源结构的明显转型,即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75%以上,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50%以上,这对能源供应企业是一个重大挑战。在目前的能源结构下,我国有近十个能源央企,数百个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为主要业务的国有大型企业,碳中和目标将会对这些企业带来巨大影响,也意味着这些企业需要快速响应,务实推动能源转型。

同时,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情景下,一些工业行业也将受到更为明显的影响。工业领域中一些难以减排的部门,需要研发并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来实现减排。例如,氢是很好的还原剂,以及大部分化工和石化产品的组分。因此,氢能够在推动工业领域深度减排中扮演重要角色。目前在情景中,可以应用氢的行业包括钢铁、合成氨、苯、甲醇、乙烯等。氢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制氢。现有技术电解1立方米氢需要5kWh电力,未来可以下降到2.8kWh,同时电解水设备成本明显下降。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15元/kWh以下时,用电解水制氢来制造上述化工品的成本,就可以和既有生产供给进行竞争。预计2025年,在太阳能富集地区就会出现这样的光伏发电成本。

根据中国能源环境综合政策评价模型(IPAC模型)研究,未来工业布局将由可再生能源和核电的价格决定,工业会转移到便宜的可再生能源和核电的区域。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的可再生能源会非常便宜;河北张家口和内蒙东部可再生能源资源优越,又离消费中心近;东南部沿海有巨大潜力发展低成本核电。未来基础化工和金属冶炼会转移到这些地区,同时也会带动此类行业的相关下游行业转移至此。

实现碳中和目标,还需要在终端行业部门推行高度电力化。例如,交通部门中的一些重型卡车、大型船舶、难以电气化的火车、大型飞机等需要采用氢燃料电池或者氢燃料作为驱动;建筑部门基本完全电力化;工业部门的一般锅炉、窑炉等也要实现电力化。

总之,碳中和目标将给能源行业和工业、交通部门带来明显的转型,而这些转型需要通过企业转型才能实现,而且这些转型需要在未来三十年内完成。因此,很多企业会面临巨大的挑战,他们需要即刻开始着手准备。

不只减排,更是技术与经济竞争

低碳转型需要很多创新技术,而企业的未来就取决于这些创新技术。与国际上很多大型企业相比,我们已经落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手中已经掌握了很多先进的低碳技术。目前,国际上已经有100多家大型企业宣布在2050年之前实现净零排放,如英国石油、壳牌、力拓集团、米塔尔、宝马、丰田、帝斯曼、沃尔玛、亚马逊、罗伊斯罗尔斯、汇丰银行等。很多与零碳相关的技术也已经在发达国家的企业中得到研发和应用,或者已经被列入研发计划。

欧盟于2019年12月通过了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明确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中和的目标。2020年1月,欧盟公布可持续欧洲投资计划,提出融资1万亿欧元实现气候中立。2020年5月,欧盟提出设立7500亿欧元的基金重振欧洲经济,其中25%专门用于气候行动。2020年7月,通过艰难讨论后,欧盟的复苏计划总额达到了1.82万亿欧元,其中 30% 的投资直接用于气候变化相关项目,全部投资都要与2050年碳中和目标相一致。这意味着,未来大概有6000亿欧元将直接用于气候变化相关项目,而这些投资的承担者基本来自欧洲的企业。

可见,未来二氧化碳的减排已经不是减排事宜,而是各个国家之间的技术与经济的竞争。这一点已经在近期各个国家和地区竞相提高减排目标中可以看出。2019年12月,欧盟提出2050年温室气体中和目标;2020年5月,欧盟提出将2030年的目标从原来的40%提高到55%;2020年9月,我国宣布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0月,欧盟通过将原有提议的2030年减排目标的55%提升为60%;2020年10月,日本、韩国公布2050年碳中和目标。欧盟2030年减排60%的目标让人感到压力,但同时也意味欧盟会在2030年前完成很多与零碳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应用。

企业要主动转型,赢得市场先机

习近平主席宣布的中国碳中和目标,为我国企业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中国企业要尽快设置与国家碳中和相一致的碳减排目标,并在技术研发和企业转型路径上进行部署,以期在新的经济转型中赢得先机,避免落后甚至被淘汰。

中国企业有很好的转型基础。我们有全球第一的制造业、领先的零碳能源技术、蓬勃的创新渴望和能力,只要目标明确,中国企业就有能力做到碳中和。之前我们一直缺少一个明确的、长期碳减排目标,这次习近平主席提出的2060年之前努力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是一个非常及时的目标设定,为我国大量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指明了道路。

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国可以在205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净零,我国可再生能源、核电、电网的发展,可以支撑这样的转型。同时,工业、交通、建筑的技术发展,也可以实现2050年高比例的电力化,并在难以减排的行业实现工艺的变革,实现近零排放。即使在煤炭、石油等受到负面影响的行业,只要即刻明确并安排转型路径,也可以避免损失,实现和谐转型。大量的企业在这些转型中处于核心位置,需要很好地设计路径和应对变革。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的企业要主动转型,而不要被动转型。欧盟提出2022年将开始实施碳关税,今年欧盟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进口产品时加入了碳税进行成本核算。我国一些出口企业今年已经失去订单,估计损失会在几百亿元。为了能够赢回订单,受影响企业已经开始成立零碳产品事业部,表示将尽快提供零碳产品,再次进入欧洲市场。这是一种被动转型,因此会带来一些损失。如果提早准备,我国企业将会更加主动,占据的国际市场的范围也将更大。2014年讨论环境税法时,曾经考虑过征收碳税,并列出了我国征收碳边境调节税(碳关税)的草案。如果中国企业努力实现零碳排放,我们就可以同其他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并在全球市场赢得先机。

为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减排:首先,可以通过购买零碳能源来实现生产过程中的零排放,我国的绿证制度提供了这样的渠道。特别是现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成本已经开始低于既有燃煤发电的情况下,企业购买零碳电力的成本会明显下降。其次,对于非电力用能,一方面要推进企业用能电力化,另一方面要在难以用电力替代的地方创新工艺,如用氢作为金属冶炼还原剂,用氢作为原料,这些工艺可以在炼钢、合成氨、苯、甲醇、乙烯等行业进行应用。

“十四五”期间 ,我国可以推出碳先锋企业,争取有200个以上的大型企业能够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助力我国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树立一批标杆,为其他企业展示未来转型的方向和方法,促进更多企业加入到碳先锋企业行列中。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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