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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应对气候变化大有可为——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工作组侧记

发布时间:2022-06-23来源:作者:

文|周兴  赵鹏


蓝碳是海洋NBS最主要减缓措施

海洋是气候的调节器和缓冲器,是全球最大的碳汇。与《京都议定书》未提及海洋相比,《巴黎协定》重申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序言中“维护和加强包括生物质、森林和海洋以及其他陆地、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在内的所有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强调必须确保包括海洋在内的所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019年9月25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关于气候变化中海洋和冰冻圈的特别报告》,首次系统报告了气候变化对海洋的影响。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应在海洋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气候变化影响,提高沿海地区特别是小岛屿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在本次峰会上,涉及海洋的NBS倡议及优良做法共有40余项,约占总数的1/4。海洋NBS倡议主要涉及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两大方面。海洋生态修复是减缓主要途径,联合国粮农组织、环境规划署等提出将海洋生态系统恢复、修复作为NBS的重要内容;中国、葡萄牙、巴基斯坦等在珊瑚礁、滨海湿地、红树林、海草床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倡议和目标,其中“蓝碳”被认为是最主要的减缓措施。IPCC将蓝碳定义为在可管理的海洋系统中所有由生物驱动的碳通量和碳储量。滨海沼泽、红树林和海草床等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具有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储周期长等特点。另外,大型海藻养殖也是被多次提及的减缓措施。与此同时,一些具体的方案也是值得关注,如荷兰、中国等国专家提出的废弃虾塘红树林造林、海洋热能利用、碳封存以及企业提出的生态混凝土解决方案等。

中国提出的海洋NBS包括“全球蓝碳十年倡议”“充分发挥海洋碳汇的作用,发展海洋碳汇经济”“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的倡议:三极环境与气候变化”等。

我国开展海洋NBS的五条建议

未来十年将是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努力推动海洋领域纳入《巴黎协定》相关机制,提出系统性的海洋NBS,切实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地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对此,我们建议:

第一,推动各国将海洋特别是滨海湿地纳入各自《国家自主贡献》《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两年更新报告》等;

第二,将开发和推广海洋NBS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模式,纳入相关资金机制,以不影响食物生产的方式减缓气候变化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从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拉姆萨尔公约》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多重角度统筹考虑海洋NBS;

第四,将海洋NBS作为 “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与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以及与其他国家低敏感领域合作内容;

第五,在联合国机制下发起倡议,推动海洋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和有效管理,扭转退化趋势,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提高固碳能力。


全文详见《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2019.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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